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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长为何不受孩子尊重

1999-07-04 来源:生活时报 北京市中小学生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 王建宗 我有话说

家庭教育适度地“放”,也许能放出一个好孩子。

几年前,中美日三国的社会教育工作者曾联合做过一项调查,比较三国父母在孩子们心中的地位。调查结果显示,美日两国的学生在所佩服的人物中,前三名必有一位父亲或母亲,而中国的上千名学生在回答自己所推崇的榜样问题时,大多数学生把父母排除在前六名之外。三国调查得出的一个结论是,中国的父母家庭教育并不成功,这一结论怕是让中国的父母们够伤心的。

我曾以此为题同一位美国朋友作过探讨,我们的共同认识是,中美两国的家长在教育思想和方法上存在着差异。美国的家长,在培养教育孩子的过程中,大多持“放”的态度,他们认为,孩子自来到人世后,就应该有他们的独立人格,就应该尊重他们的行为选择,父母应顺其自然地给以帮助,而不能越俎代疱地拔苗助长。而中国的家长,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大多持“管”的态度,认为生养子女的父母管教孩子是自己的天职,养不教,父母之过也。以这种思想为指导表现出的家教,就是从小到大事无巨细地包办孩子的许多事情。正是这种当“放”不放的教育,使中国的家长们偿到了一颗受不到孩子尊重的苦果。要改变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地位,就要在家庭教育过程中提倡“放”,减少对孩子过多过细的不当“关心”,这是我们现在应该提倡的家庭教育的思想与方法。

鲁迅先生在《我们怎样做父亲》一文中曾写道:教育孩子,首先要理解,认为“倘不先行理解,一味蛮做,便大碍于孩子的发达”。其次要指导,决不能用前人的“同一模型,无理嵌定,长者须是指导者、协商者,却不该是命令者”。再次是解放,交给他们自主的能力,使他们“成为一个独立的人”。

理解、指导与解放,集中在“解放”,家庭教育适度地“放”,也许会放出一个好孩子。如果我们家长都能以科学的教育思想来把握好“放”之度,那么我们的父母会在孩子的心目中重现一个新的、受欢迎的形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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